
有很長的一段時間,我面臨著各種困難,我的身心狀況與健康都不好,我想改變原生家庭,卻被原生家庭排斥,我想換工作,卻沒有辦法移動分毫,我想找對象交往,卻覺得自己太醜沒辦法被社會大眾接受,我想改變身材、外貌、生活型態,但卻精疲力竭,在我努力時事情好像有推動,當我力竭後事情就回到原點,我開始擔心也許這就是命運,這就是無法改變的事情。
我不敢把我的困難交托給神,因為我擔心我的困難毫無進展,未來也不會改善,尤其是當我明確的知道我正在做神不喜悅的事,我正在「犯錯」。教會告訴我們要把自己的犯錯交給神,這樣神才有機會潔淨我們,因為我們的犯錯大過個人的能力,如果我有能力抑制,我怎麼會重複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呢?正因為我缺乏自制的能力,我才需要把犯錯這件事交給神處理,由神來潔淨我,但我不敢。

神對我的回應是:「主耶穌是為了人犧牲的神,我不需要反過來為了他的純潔犧牲自我。」
有一次,我和朋友討論了「犯錯」這個主題,我告訴她「也許主耶穌沒有想讓我們因為犯錯而感到難受」,朋友表示她覺得神並沒有樂意讓我們犯錯,而且祂不會漠視我們犯錯,因為犯錯是對我們自身的傷害,神並不喜悅看到我們受到傷害。
舉例而言,如果耶穌看到一個寶寶走進車流,祂會輕描淡寫的表示「喔這沒什麼問題」還是緊張無比的阻止寶寶,教訓他,告訴他別再做一樣的事了。
我說:如果是我認識的耶穌,也許祂會緊張的阻止寶寶,但是祂會責怪寶寶嗎?這是一個兩歲小孩,祂能期待什麼?祂會對我說「好了好了,你只是做了寶寶會做的事,你安全了,沒事了。」

朋友:也許耶穌不會責怪寶寶,但不代表進入車流是一件安全的事,耶穌也不喜悅我們走進車流。
在這個對話中,我們把「犯錯」比喻成一件會傷害自己的事,「犯錯」就像是一個人走進交通湍急的馬路,這件事欠缺考慮,而且會有很嚴重的後果,神固然給予我們選擇進入車流的自由,但是祂並不樂見我們被疾駛的車子撞上。
但是「犯錯」對自我的傷害原本就是認知的體現,一個人會走進車流,可能是因為他不知道被撞飛的恐怖,也可能是他不知道有人行道、紅綠燈的存在,或是他輕忽了自己的重要性,覺得「反正我死了就死了,我一點也不重要」,可能他膨脹了自己感覺「我這麼厲害一定不會有事」,更有可能是他的心智被更重要的事情綑綁,他急著到達馬路對面,以至於完全不在乎路上有沒有車,我會不會受傷。
能夠做出相反於「自我傷害」的行為,建立在一個人對自我、環境的認知,這樣的認知是有階段性的,當我不再是無知的、兩歲的我,我知道某些事情有害,我可能會更加小心,但同時感到寸步難行,我知道自己的脆弱,我可會戒慎惶恐感覺自己非常脆弱,我知道自己被深愛,我會珍惜現在擁有的資源,這些認知逐一堆砌之後才能造就選擇人行道的「停止犯錯的我」。這樣大的工程並不是一個嚴厲的律法能夠造就的,而是需要倚靠神去成就,也需要我們開始選擇用神「慈愛父母」的角度來看待自己與環境,看重自己被深愛的本質,隨著認知的改變,我就會轉而去選擇保護自己、重視自己的行動。
過去的我曾擔心,如果神已經在我的身邊,祂會不會因為我反覆的犯錯而失去耐心,神告訴我「你必須被愛得足夠」,如果我被愛的足夠,就能發現也許我不是在反覆犯錯,而是在反覆學習用慈愛珍惜的角度對待自己,學習神眼中的「正確」。
親愛的主耶穌,我們感謝祢願意帶領我們,我們感謝祢幾乎無限大的耐心,感謝祢願意陪伴我們,持續不斷的關愛我們,當事情沒有改善時,求主提醒我,並不是我做錯了什麼,而是我還沒受到足夠的關愛,足夠的療癒,在主耶穌的眼中,我永遠不會無可救藥。求主帶領我一次次的轉向祢,更加靠近祢,奉主耶穌之名禱告,阿門。